(1)夯施工的場地面應做到平整并能承受夯擊機械荷載,若承受不了需要加入其他工藝同步進行,施工前需要去掉障礙物及地下管線。
(2)在每夯擊一遍后,需要測量場地平均下沉量,然后用土將夯坑平,再進行下一遍夯夯實,施工平均下沉量符合設計要求。
(3)場地的夯施工,嚴格按照試驗確定的技術參數(shù)進行控制夯擊深度應用水準儀測量控制。
(4)夯機械符合夯錘起吊重量和升高高度要求,并設置安全裝置,承受止夯擊時起重機臂桿在突然卸重時發(fā)生后傾和減少臂桿的振動。安全裝置一般采用在臂桿的頂部用兩根鋼絲繩錨系到起重機前方的推土機上。不進行夯施工時,推土機可作平整場地用。
(5)夯時,頭一先應檢驗夯錘是否處于中心,若有偏心時,應采取在錘邊焊鋼板或增減混凝土等辦法使其平衡,承受止夯坑傾斜。
(6)夯公司夯擊時,落錘應保持平穩(wěn),夯位正確。如錯位或坑底傾斜度過大,應及時用砂土將坑整平,予以補夯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7)夯設備的施工會對地基及周圍建筑物產(chǎn)生的振動,夯擊點宜距現(xiàn)有建筑物15m 以上,如間距不足,可在夯點與建筑物之間開挖隔振溝帶,其溝深要過建筑物的基礎深度,并有夠用的長度,或把夯場地包圍起來。
(8)淤泥及淤泥質(zhì)土地基夯,通常采用開挖排水盲溝,進行置換夯。
咨詢熱線
13505349577